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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大发明中的火药除了可制作烟花和炮仗等,亦是一种炸药,被运用到战争上成为军事用途。据载起源于唐朝甚至秦朝。宋朝时期,约12世纪中期已经发展出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单兵火器(火铳)以及连发式火器(连铳)用于弥补当时宋人战斗力不及金人的劣势。中国在实用性火器的使用上早于欧洲五个世纪左右。
而欧洲人约在13世纪时才懂得黑火药的作用,而经过数个世纪的发展与改良,主要是粒状火药和火帽等发明,黑火药兵器乃逐步取代冷兵器,在陆地战争战术、攻城筑城技术以及海军战列舰的发展和战术等各方面,造成革命性的影响,而黑火药作为爆炸药和推进剂,一直到十九世纪中后期才逐渐被无烟火药、三硝基甲苯、苦味酸、季戊炸药、旋风炸药等新发明的炸药所取代,这些新炸药则不是中国人的发明。
虽然有证可查的首次火药使用是在五代十国(907年-960年),不过已知最早火药配方的书面记录是在宋朝年间(960年-1279年),由曾公亮、丁度、和杨惟德在1044年《武经总要》里的记述。《武经总要》描述火药用于旋风车炮抛射引火球抛过城墙,或者用铁炼操作降低甩摆高度以击碎城墙。由水军船只搭载的霹雳炮(一种用火药弹丸的投石机)使得宋军在1161年采石之战大败金军,而元朝(1271年-1368年)在1274年和1281年两次入侵日本时使用过铁火炮。在13和14世纪期间,火药配方杀伤力变得更加强大(硝酸盐含量高达91%),且火药武器更为先进更为致命,这在明朝(1368年-1644年)由焦玉(活跃于14世纪至15世纪初)与刘基(1311年-1375年)军事著作《火龙经》中充分体现,书中记述铁铸轰天猛火火炮、攻城喷火器、地煞神机炮〔地雷〕、毒火药配方等军火。该书于刘基死后不久完成并由焦玉作序于1412年在南阳出版。